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(新厂)1000吨/年3,3-二甲基丙烯酸、200吨/年3,3-二甲基丙烯酸酯变更及14400吨/年水溶肥扩建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建设地点:辽宁省于抚顺市东洲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,改造内容为:生产3,3二甲基丙烯酸使用的裂解炉由电炉更换为天然气裂解炉;扩建内容为新增产品复合肥,产能为14400t/a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辽宁省于抚顺市东洲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联系人:王刚
联系方式:15641388463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评价单位:辽宁福润金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-5号-M5
联系人:张熙振
联系方式:18741323333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
工作程序:接受委托、现场勘察、签订合同、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、编制报告、调查公众意见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。
工作内容:工程分析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、环境影响识别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、环境保护措施论证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等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: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如何;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程度如何;应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和加强管理。
六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七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将填写的共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八、公示期限
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。